收费依据:
1、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》(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号令)
2、《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[2014]268号)、《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 》(发改价格规〔2017〕1250号)
3、《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》(银发〔2021〕169号)
4、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银保监规〔2022〕2号)
价格分类说明:第二章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,第三章至第五章均为市场调节价。
投诉电话:95566、4006695566(信用卡)
书面投诉:www.bankofchina.com, www.boc.cn( 门户网站页脚“联系我们”->“立即进入在线客服”)
编码规则:
本价目表中的编码是由九位数字码组成的一组特征组合码,从左至右依次为:第一位为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价区分码,“1”代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、“2”代表市场调节价;第二位为适用客户对象区分码,“1”代表个人客户、“2”代表公司及金融机构客户、“3”代表综合客户;第三至第四位为服务项目大类区分码,“00”代表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,“01”至“13”分别代表市场调节价中不同服务项目大类(各表序号);第五至第六位为同一服务项目大类下具体业务类别序号;第七至第九位为各服务项目大类中服务项目逐项顺序号。
本价目表自2024年9月30日起实施,至本价目表失效之日终止,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第一章 监管规定的服务收费优惠减免政策
第二章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
第三章 个人客户服务收费业务
一、个人金融
第四章 公司及金融机构客户服务收费业务
三、结算与现金管理
四、单位账户
五、贸易服务
六、担保及承诺
七、投资银行服务
八、托管及养老金
第五章 综合客户服务收费业务
十、电子银行
十一、信用卡
十二、金融市场服务
十三、其他综合服务